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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题有望破解
针对当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在的使用难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目标重点,细化了应急使用制度,并创新提出了业主表决规则,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的支持作用。
针对维修资金使用事项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难的问题,通知提出了4种表决方式:一是业主将表决权委托给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代为行使的委托表决方式,二是一次性表决通过、分批使用资金的集合表决方式,三是将未参与投票的业主投票权数计入赞成票的默认表决方式,四是持反对意见业主占“双三分之一”以下视为表决通过的异议表决方式。但是,前提条件是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上述表决方式作出事先约定。
对于紧急情况下维修资金无法及时拨付使用的问题,通知明确,当发生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屋面外墙渗漏等危及房屋使用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维修资金申请主体的小区,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代修,代修费用从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
此外,通知还针对老旧小区和电梯亟待更新改造但资金不足、维修资金信息不够公开透明以及维修资金管理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解决办法。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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