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建筑学会科技培训中心
建会秘培[2014]062号
关于举办“最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2013版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宣贯及建筑施工安全通病防治与风险责任规避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4月15日批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94-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4、8.1.10、8.1.12、10.2.4、10.2.7、11.2.3、11.4.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同时废止。
为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进一步了解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及监管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全面系统地学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修订过程、主要技术内容、强制性规定与要求及2013年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中与施工安全相关的条文,理解建筑施工安全通病防治要点,掌握安全事故责任风险规避关键技术,我们特决定举办“最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2013版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宣贯及建筑施工安全通病防治与风险责任规避专题培训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4年7月25日—7月27日 广州市 五羊城酒店(三星级)
7月25日全天报到,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322号。
二、参加对象
各建委(建设厅、建设局)、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相关行业协会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施工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质量安全技术负责人;监理公司安全监理负责人及监理工程师等;设计、制造、科研、质监等单位的相关人员。
三、主要内容
1.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及监管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修订出台背景、调研过程、适用范围及意义;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修订的主要条文及其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发电设施,变电设施,配电设施,配电线路,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施工机具,办公、生活用电及现场照明,特殊环境,供用电设施的管理、运行及检查,附录)解析;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的异同点及应用中需注意的问题解析;
6.结合案例解析2013年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中与施工安全相关的条文;
7.结合案例解析建筑施工安全通病的成因及防治措施;
8.结合最新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标准解析施工安全内业管理及安全事故责任风险规避要点;
9.重大事故防控及施工安全监管成功经验交流。
四、培训方式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业内权威专家(教授级高工)并直接参与国家最新《标准》、《规范》、《规程》主要起草人(盛国林老师、徐荣杰老师、徐福康老师、徐卫星老师)进行业务授课、研讨与经验交流,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热点问题。培训结束,颁发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计入24学时)。
五、有关费用及报名办法
(一)培训费每人98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二)请参加学习的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至:
传 真:(010)88553169
电 话:(010)51901306 88553169 88082229
联系人:王晓琴 伍志强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五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最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2013版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宣贯及建筑施工安全通病防治与风险责任规避
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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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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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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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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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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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时间/地点 |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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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如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电话兼传真:(010)88553169;联系人:李峰 13661262319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 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